試品應放在溫度為(30±10)℃試驗箱中4h。然后,西安熔斷器試品放在底部盛有pH值為10~11的氯化氨溶液的試驗箱中8h。對于1L氯化氨溶液,可按下法獲得合適的pH值:107g氯化氨(分析用NH4C1)以0.75L的蒸餾水混合并加入30%的氫氧化鈉(用分析試劑級NaOH和蒸餾水做成)至總容積為1L,pH值不變。必須用玻璃電極測量pH值。
試驗箱容積與溶液體積之比應為20:1。西安熔斷器用干布揩去藍色薄膜后,用肉眼應看不見試品的裂紋,熔斷體的觸頭端帽用手應不能移去。
若下續部分標準中未另作規定,則按以下規定:不是用來將載流部件保持在應有位置上的絕緣材料(陶瓷除外)部件(即使它們與載流部件相接觸)按8.11.2.2.5的a)項進行試驗。
注:作為熔斷器一個部件的外殼應像熔斷器一樣進行試驗,在其余情況下外殼試驗應按GB4208規定進行用以保持載流部件和接地電路部件(如有)在應有位置上的絕緣材料(陶瓷除外)。
試驗的一般說明本試驗為保證:——規定的灼熱絲環通電加熱到有關設備規定的溫度后不引起絕緣材料部件的點燃;通電加熱的灼熱絲在一定條件下可能點燃絕緣材料部件,但燃燒時間有限,西安熔斷器沒有由于火焰或燃燒粒子或從樣品上掉下的灼熱微粒造成火的蔓延。
試驗在一個試品上進行,若對試驗結果有懷疑,則應在另外兩個試品上再重復進行試驗灼熱絲是由鎳/鉻(80/20)絲組成的特殊的環,在環成型時,要小心防止尖端處形成小裂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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